四川省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川府發〔2022〕14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現將《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印發關于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21〕12號)精神,更大力度推動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高起點改革、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持續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升貿易便利度
(一)開展進口貿易創新,加快建設四川天府新區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范區。深化應用“提前申報”“兩步申報”等通關模式,擴大“兩段準入”海關監管模式應用范圍。落實貿易新業態外匯收支便利化政策。依托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深化自貿試驗區內“跨境電商+極速配送”試點。支持自貿試驗區所在地培育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范區。(責任單位: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成都海關、人行成都分行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支持發展離岸貿易。積極向上對接企業所得稅等相關政策研究論證工作。支持銀行基于客戶信用分類及業務模式提升審核效率,為開展真實合規離岸貿易業務企業提供貿易結算便利。(責任單位:財政廳、商務廳、四川省稅務局、人行成都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兩頭在外”保稅維修業務。根據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定,出臺支持保稅維修發展政策,支持自貿試驗區按照綜合保稅區維修產品目錄探索開展航空等保稅維修業務。支持自貿試驗區內的綜合保稅區企業不受維修產品目錄限制,開展本集團國內自產產品的維修。(責任單位:商務廳牽頭;財政廳、生態環境廳、成都海關、四川省稅務局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醫藥產品進口便利度,支持自貿試驗區爭取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部分藥品及醫療器械業務試點。支持成都口岸創建首次進口藥品和生物制品口岸。對符合《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9年版)》范圍的進口醫療器械,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免于實施醫療器械注冊或備案證件驗核及法定檢驗。加快進出境特殊物品“關地協同”等監管新模式復制推廣和改革創新。(責任單位:財政廳、商務廳、成都海關、四川省稅務局、省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投資便利度
(五)在《內地與香港、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利用川港、川澳合作會議機制,推動旅游業開放合作。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有關規定將港澳服務提供者在自貿試驗區投資設立旅行社的審批權限下放至自貿試驗區。(責任單位:文化和旅游廳負責)
(六)根據交通運輸部制定的相關管理措施,推動自貿試驗區國際登記船舶法定檢驗放開。充分發揮西部陸海新通道、長江黃金水道等通道優勢,鼓勵自貿試驗區川南臨港片區探索航運服務開放創新。支持瀘州港建設智慧口岸,開展內外貿貨物分類監管試點。(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廳牽頭;省政府口岸物流辦、成都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在依法依規前提下,支持對自貿試驗區產業鏈關鍵環節、核心項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實行整體供應。支持成都市、瀘州市加快處置存量土地,產生新增計劃指標優先保障自貿試驗區合理建設用地需求,市級計劃指標不足的,年底視全省計劃指標結余情況,統籌調劑予以保障。(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廳負責)
(八)開展網絡游戲屬地管理試點,建立屬地游戲審核管理機制,健全游戲審核專家隊伍,推動試點工作在自貿試驗區實施。(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負責)
三、提升國際物流便利度
(九)支持成都建設國際門戶樞紐城市,發揮“兩場一體”優勢,利用第五航權吸引、鼓勵外國航空公司執飛成都,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允許外國航空公司承載經成都至第三國的客貨業務。支持設立全貨運基地航空公司。(責任單位: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負責)
(十)推進多式聯運“一單制”,加強中歐班列、西部陸海新通道班列、沿江鐵海聯運班列的戰略鏈接功能,建設成都“一帶一路”國際多式聯運綜合試驗區。交通運輸廳支持自貿試驗區深化“鐵路+”多式聯運“一單制”改革,推行標準化多式聯運單證。建設多式聯運信息平臺,支持自貿試驗區在陸海空多式聯運單證統一、鐵路與港口數據信息交換共享等方面先行先試。積極利用國際公路運輸公約開展國際公路運輸,探索試行內水陸上多式聯運使用標準化單證。(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成都海關、成都鐵路監管局、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公司、省政府口岸物流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提升航運管理服務效率,省級水路運輸管理部門做好在我省注冊的國內水路運輸企業經營的沿海省際客船、危險品船《船舶營業運輸證》配發、換發、補發、注銷等管理事項承接工作。(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廳負責)
四、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便利度
(十二)完善期貨保稅交割監管政策。對期貨交易所在自貿試驗區內的保稅監管場所開展期貨保稅交割業務的貨物品種及指定交割倉庫實行備案制。對參與保稅交割的法檢商品,入庫時集中檢驗,進出口報關時采信第三方機構質量、重量檢驗結果分批放行。(責任單位:成都海關、四川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創新賬戶體系管理,加快推動本外幣合一銀行結算賬戶體系試點,實現本幣賬戶與外幣賬戶在開立、變更和撤銷等方面標準、規則和流程統一。支持在自貿試驗區設立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責任單位:人行成都分行負責)
(十四)在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框架下,支持注冊在自貿試驗區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公司爭取融資租賃公司外債便利化試點,與其下設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債額度。(責任單位:國家外匯局四川省分局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
(十五)按照國家部署要求,以產業鏈條或產業集群高價值專利組合為基礎,支持構建底層知識產權資產,在知識產權已確權并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前提下,鼓勵開展各類知識產權混合質押和保險,支持自貿試驗區規范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模式。(責任單位:省知識產權中心、人行成都分行、四川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探索司法對貿易投資便利的保障功能
(十六)探索賦予多式聯運單證物權憑證功能。積極培育賦予多式聯運單證物權憑證屬性的典型案例,為國家層面立法及國際規則的修訂提供實踐基礎。對接落實國家有關部門制訂的自貿試驗區鐵路運輸單證融資政策保障措施,引導和鼓勵自貿試驗區內市場主體、鐵路企業和銀行深化陸路貿易融資方式創新,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展賦予鐵路運輸單證物權屬性的實踐探索。協同推進供應鏈金融平臺開發,持續完善多式聯運金融服務體系。(責任單位:省法院、交通運輸廳、商務廳、人行成都分行、成都海關、四川銀保監局、成都鐵路監管局、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積極爭取境外知名仲裁及爭議解決機構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業務機構,支持國際商事爭端預防與解決組織在自貿試驗區落地運營。支持天府中央法務區建設,打造一流法律服務高地。(責任單位:省法院、司法廳、商務廳、四川貿促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進協同改革協同開放
(十八)支持自貿試驗區協同改革先行區建設。指導協同改革先行區參照上述措施探索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加大賦能放權力度,依法有序推進省級管理權限同步下放,提升承接省級管理權限能力。(責任單位:商務廳牽頭;自貿試驗區推進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推進川渝自貿試驗區協同開放示范區建設。聚焦協同聯動深化制度創新,進一步加大金融、科技、醫療、貿易和數字經濟等重點領域開放力度,開展首創性、差異化改革試點,推動賦能放權模式創新。(責任單位:商務廳牽頭;自貿試驗區推進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成都市、瀘州市和有關地方、部門(單位)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加強組織領導,以更大力度謀劃和推進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力爭各項改革創新措施在2022年底前全部落地見效。四川自貿辦(商務廳)要切實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加強督查評估,認真抓好經驗總結和復制推廣工作。成都市、瀘州市和有關地方要承擔主體責任,狠抓工作落實,細化落地措施,建立健全風險防控制度安排,確保各項改革創新舉措接得住、落得準、推得開。重大事項及時向省委、省政府請示報告。